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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小民营企业遇困难可延期纳税

2017-01-12 14:0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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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1月12日电(记者 强勇)哈尔滨市近日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规定,中小民营企业因有特殊困难而不能及时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近年来,哈尔滨市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并在2016年入选国家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根据此次新出台的若干措施,到2017年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30万元(含30万元)间的小型微利民营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中小民营企业遇到特殊困难的,可延期3个月纳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哈尔滨市在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成本同时,促进多渠道融资。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市场前景好且急需流动资金的民营企业,将由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贷款,资金专项用于项目运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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