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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月湖北CPI上涨3.2%

2017-02-15 09:29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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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新年首个宏观经济数据显示,1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3.2%,涨幅比上年12月扩大了1.0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居全国第4位、中部第1位。

CPI同比涨幅扩大,一方面因为1月份适逢春节,价格上涨较多;另一方面是今年和去年春节错月,1月份的对比基数相对较低,翘尾影响较大,达到1.8个百分点。

食品烟酒和医疗保健价格上涨,是CPI环比上涨的主要原因。1月CPI环比上涨1.4%,主要受三方面影响,在春节消费需求驱动下,鲜瓜果、淡水鱼、猪肉和鲜菜等食品价格均上涨,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1个百分点,占CPI环比涨幅的37.4%;武汉、恩施等地推行医疗服务改革,影响全省医疗保健价格环比上涨5.4%,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43个百分点,占CPI环比涨幅的31.7%;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车用汽柴油国Ⅴ标准,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6.8%和6.1%,同时1月份正值春运高峰,出行人数增加,飞机票、其他交通费、长途汽车价格涨幅明显。

此外,春节人工成本攀升,车辆维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家政服务、服装清洗等价格上涨明显。湖北调查总队相关人士表示,随着节日效应消退,部分服务价格将回归常态,特别是翘尾影响会减弱,预计2月份物价同比涨幅将有所回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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