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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试点合并医保和生育保险

2017-02-16 09:22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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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从晋中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包括晋中市在内的全国12个试点城市6月底前将实施两险合并管理运行,即试点城市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将按照两个险种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缴费费率。试点期限为1年。

据了解,12个试点城市中我省只有晋中市入选。按照方案,试点实施后,试点城市将开展两险的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方案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试点期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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