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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年报

2017-03-13 11:18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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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资产年度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等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基础上编制报送的反映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文件,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此次,省财政厅要求明确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内容,确保资产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扩大资产年度报告数据使用范围,按时完成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对资产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充分有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报告数据资料,全面、动态、客观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为编制和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奠定基础。(王合武 吴量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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