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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

2017-03-25 09:28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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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房地产交易备案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全省商品房销售形势基本稳定,除沈阳、大连外,其余12个市平均同比上涨2.5%;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为19.2个月,比上一年缩短3个月。全省房地产市场回升态势明显,房地产业正步入稳健的发展轨道。

将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至18个月之间,是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我省房地产去库存目标。而上述数据不仅标志着今年我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也标志着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之一的房地产去库存,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正在接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这一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力推进。今年初,省政府确定2017年全省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10%的工作目标。省住建厅认真研究分析去年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今年我省要重点抓好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城镇化率较低的地区,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政策; 棚改数量较多的地区,要加大力度推行货币化安置;公积金个贷率较低的地区,要研究制定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省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走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操作。

针对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全省商品房销售增长目标,省住建厅迅速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并推出了严控库存增量、调整库存存量、用好住房公积金、完善配套建设、加大棚改力度等十大举措,还组成了5个督察小组逐市开展工作督导。

同时,各市也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商品房销售。去年底,大连市政府出台多项房地产新政,提出对各类人才住房给予多项鼓励和补贴政策,父母、子女之间可互用公积金贷款及互助还款等。今年1至2月,大连市商品房交易面积同比上涨18.5%;鞍山市实施鼓励农民带权益进城购房落户政策,进城农民继续享有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保证农民离地不离权;抚顺市、丹东市对外地人和农民工购房给予补贴; 阜新市开展房交会乡镇巡展,联手农业银行和“房天下”网站推出特价房,政府给予税费减免政策。

去年,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省政府先后出台了4个文件、36条措施,各市也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商品房销售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显著成效。当年全省新建商品房交易面积同比增长10%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统计数据同比实现正增长,交易备案数据同比增长10%至12%;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房地产去库存任务。(记者 刘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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