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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建设3大领域取得丰硕成果

2017-03-31 11: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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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内蒙古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森林面积达到3.73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03%。目前,全区5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9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同时,重点区域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我区实现了绿起来、美起来、富起来的有机统一。

划定基本草原、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内蒙古辽阔草原,是维护生态安全、筑牢我们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任务。我区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经过试点摸索、总结经验、全面推开,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划定任务。经过10年的努力,全区共划定草原8.84亿亩,涉及包括33个牧业旗、21个半农半牧旗在内的63个旗县,划定基本草原面积占63个旗县草原面积的81.6%。随着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落实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区草原保护和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2016年全区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44%,全区草原生态已经恢复到接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依托丰富的草场资源,近年来,我区牛奶、羊肉、细羊毛、山羊绒产量稳居全国首位,具备每年稳定向区外调出500万吨牛奶、150万吨肉类的输出能力,畜牧业发展可谓首屈一指。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严重不均,与人口和耕地分布不相适应,加快水权转让和交易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是盘活存量水资源,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水和谐的重要改革举措。2003年起,我区率先在鄂尔多斯市沿黄地区开展盟市内水权转让试点工作,实施农业节水改造工程,将节约下来的水资源转让给工业企业发展生产,几年来转让水量3.23亿立方米,解决了40多个工业项目的用水,为沿黄地区筹措了30多亿元节水改造资金,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2013年,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作为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的交易平台。2014年6月,水利部将我区列为全区七个水权试点省区之一,指导开展跨盟市水权转让,同时进行水权交易制度建设。2016年,自治区水利厅收回未履行转让合同和相关规定企业的水指标2000万立方米,于11月30日在北京中国水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并全部签约。这是我区首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重要实践。2017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在水权制度建设上迈出了成功步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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