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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今起取消或停征

2017-04-01 15:0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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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在四川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对新人领取结婚证后合影。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等共12项。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船舶登记费、卫生检测费等共23项。

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等。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婚姻登记费与收养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新华社发(罗国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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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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