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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46条举措打造辽宁省内一流营商环境

2017-04-04 09:47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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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记者从抚顺市政府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抚顺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打造省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围绕打造良好的政务、市场、开放、要素、设施、社会、法治环境,对标沈阳市出台了46项具体举措,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营商环境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到2020年成为东北振兴发展的重点城市。

据介绍,此次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包括:进行“多规合一”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效能监察,打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以培育市场主体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打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为企业搭建“走出去”平台和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创新贸易管理和服务体系,打造互利共赢开放环境;推动抚顺金融服务、物流枢纽、“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完备优质要素环境;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健全多层次、生态化的社会服务设施,打造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 以健全社会和谐共治机制和完善均衡优质公共服务为重点,打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和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公平公正法制环境; 加大反腐败力度和完善监督考评机制。

为做好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抚顺市成立了打造省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领导牵头成立了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开放环境等8个专项工作组,推动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同时,从2月起到年底,抚顺市将开展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政府和企业失信、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等5项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事例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让此次新出台的46项举措落地,抚顺市将打造省内一流营商环境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督查考评方案,开展检查、督办、考核工作;建立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会群众、公众媒体、监督员等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系统,畅通监督渠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市营商环境每年评估两次。(记者 周明 崔振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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