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景汉朝等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职务

2017-04-27 21:09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景汉朝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四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贺荣(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张勇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

五、免去郑学林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苗有水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七、任命冯小光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八、任命续文钢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王秀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王敬波(女)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免去刘广三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王锡锌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冯果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李京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