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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下发《通知》提前部署 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

2017-05-05 17:13 来源: 海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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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各分局、中心等单位,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做好海洋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工作。

作为世界上遭受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我国沿海地区各类海洋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程度不断加大。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沿海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日益增加,我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部门应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日的重要意义,紧密围绕今年“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的主题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多渠道宣传各类海洋灾害的严重性,广泛普及各类海洋灾害的防治知识和技能,将科学知识和法治理念贯穿其中,提高群众的海洋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根据通知,5月8日~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其间,沿海各地海洋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基层和社区的宣传力度,深入沿海村镇,重点加强近年来公众广泛关心、舆论影响力较大的风暴潮、海啸、海浪、海冰和缓发性海洋灾害的宣教工作。要创新思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介绍我国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灾害处置等的政策和工作进展。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针对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和保障等重点环节,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本地海洋灾害特点,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记者 王中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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