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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发布地灾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单位资质审批公告

2017-06-01 09:45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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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公告
2017年第16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将获准延续的资质单位予以公告(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获准延续的资质单位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领取新资质证书,请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大厅材料接收单及原资质证书。

联系单位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22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010-66558739

附件:

获准延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2017年5月25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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