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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28条”再降企业成本

2017-06-10 09:03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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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28条”再降企业成本
涉及投资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

记者6月7日从自治区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去年“降成本41条”“组合拳”的基础上,今年我区再出“新28条”硬举措,从投资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据悉,“新28条”——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已正式印发实施,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降低投资税费,包括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负担;落实国家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降低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第二部分为降低融资成本,包括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灵活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融资交易达成;设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降低金融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基金业;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严格落实国家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政策。

第三部分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深化项目审批改革;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强化工业园区管理和服务项目建设的职能;对扩大工业有效投资进行奖励;集中补办工业企业土地证、房产证。

第四部分为降低用地成本,包括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调低土地出让底价;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

第五部分为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成本。

自治区工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区实施“降成本41条”已共计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300亿元左右。今年推出的“新28条”更突出针对性,以当前“企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意愿下降,工业发展后劲不足”作为出发点,围绕“降低投资成本、促进投资回升”的根本任务,推出新的降成本措施,旨在切实优化企业投资和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将企业反映较多的降成本“痛点”作为政策落脚点,针对目前企业反映强烈的集中办理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等问题,提出了指向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

初步估算,“新28条”政策实施后,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120亿元左右,加上降成本“41条”的继续实施,每年可为我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超过400亿元。(记者 骆万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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