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政全面实施

2017-06-23 11:18 来源: 福建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记者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省政府部署,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各地已制定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并已全面完成特困人员复核认定、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供养标准核定、供养形式确认等工作,实现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到户到人。

据介绍,全省现有城乡特困人员7.5万人。省政府去年10月调整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目前,各地已制定公布2017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与原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供养标准相比,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均有较大增幅。(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任劭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