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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检法与环保全面设立联络机构

2017-07-01 09:28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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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我省迎来第七个“浙江生态日”。当天,省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省高院与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正式宣告成立,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步入全新阶段。至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层面公检法机关在省环保厅全面设立联络机构,为打造最严环境监管执法省份奠定法治基础。

“选择在‘浙江生态日’揭牌,旨在进一步健全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省环保厅厅长方敏介绍,早在2012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自2012年以来,我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621件,行政拘留1963人、刑事拘留3344人,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保障了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月至5月,我省实施存在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等五类案件总数1235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24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32起。(记者 江帆 通讯员 邵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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