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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底前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范围

2017-07-02 10:25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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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记者从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获悉,我省日前公布《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到年底前,各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同时推动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导推动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

据悉,我省还将制定出台《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意见》,重点推进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年底前所有城市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抓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确定锦州市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市,创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县。9月底前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推进军队医院、武警医院参与驻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分级诊疗体系。

按照要求,我省今年将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今年年底前各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先治疗后付费等16项扶贫措施。(记者 朱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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