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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

2017-07-03 07:26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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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将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1日,衢州市检察院、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分别启动浙江省首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衢州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污染环境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定》,依法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并在1日的《检察日报》发布公告,支持适格主体提起诉讼。

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某(因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在浙江衢州通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颐和人家和九润公馆(一期)房地产项目中擅自降低收费标准,违反了物价等相关部门文件规定,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该院1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向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履行保护国有资产职责。(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范跃红 邱哲)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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