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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2017-07-10 14:30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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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提出2020年全省特级企业总数跨入全国前列目标

7月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该《意见》,到2020年,全省特级企业总数将跨入全国前列,新增一级资质企业150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8.5%以上,建筑业外向度达到40%左右。

《意见》提出,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全面推行电子化审批,试行建设工程企业和个人电子资质资格证书,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完善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制定建筑行业诚信评价办法,实现企业和人员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信用信息实时更新,并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汇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建设、工商、税务、人社、金融、司法等各类信息共享互认。

改进工程建造组织模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各地要研究制定推进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具体措施,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基础和关键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研究运用,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到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夯实监理、监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整治规范建安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质量检测机构行为。探索建立工程质量担保保险制度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先行处置和赔偿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严格落实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有关规定,对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可查询的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各市(区)、县不得变相设立审批、备案等准入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职能部门要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非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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