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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等

2017-07-15 09:08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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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协同配合,尤其是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管理、从严把关。要抓好执法监督,加强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依法参与抗震设防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水资源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要把治水兴水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治水与发展相结合,加大对乱采、乱排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用水需求。要突出抓好节水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日常做起,自觉养成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习惯。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打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生态,提高法治山东建设水平,意义重大。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推动宣传内容向受众需求转变、宣传形式向服务式转变、宣传方式向常态化转变、宣传手段向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转变。要着力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建设“高、专、精、兼”相结合的宣传队伍,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守法成为不需要提醒的自觉、扎根于内心的素养。

会议决定,《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袁涛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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