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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将发放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17-08-09 09:41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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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发放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省级补贴标准为每亩141.229元

全省拥有水旱田承包权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的农民(含承包户)和农场职工要注意了,我省将发放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省级补贴标准为141.229元,各市县的发放标准可能略高或略低于该标准,请全省农民和农场职工积极申报。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日前专门印发了《2017年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省级每亩补贴标准141.229元分配到各市县,各市县按照分配的资金总额除以实际申报补贴面积,作为每亩发放补贴的标准。

通知明确,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能领取补贴。对1年以上(含1年)抛荒地(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也不给予补贴。(记者 宗兆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