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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七县市区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2017-08-09 17:1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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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8月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在拱墅区、江北区、瓯海区、嘉善县、义乌市、江山市、临海市等7个县(市、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试点工作。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的《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试点将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可参照自行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浙江省政府要求,试点县(市、区)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载体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或获取。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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