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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下放31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

2017-09-05 09:04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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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
市政府下放31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
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相关审批事项,全部或部分下放区县

市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事项,今后将更加方便。近日,记者从市政府网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关联、相近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全链条”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实施,增强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协同性、联动性,日前,市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决定下放31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

据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分批次推进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效果显著。随着放权向纵深推进,一些领域因为放权不协同、不配套、不系统,导致一些审批事项办理需在市与区县“来回跑”的情况显现。为贯彻中央改革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今年2月,市编办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在认真听取市场主体、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后,形成《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清单》(31项)。

《决定》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要应放尽放,严禁截留,不得出现放权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对下放事项要进一步明晰市、区县权限,同时加强对承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完善衔接措施,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各区县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承接办法,明确承接机构,落实承接措施,确保及时有效承接到位。

《决定》强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信息公开,相应调整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记者 陈国栋)

《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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