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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三季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就业247.6万人次

2017-10-15 09:54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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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我区就业惠民成效显著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47.6万人次同比增加2.4万人次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前三季度我区就业惠民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截至9月底,全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47.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5%,同比增加2.4万人次。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我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区积极探索推进“卫星工厂”就业、产业和工业园区就业、农村劳务合作经济组织就业和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业,满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者务工需求,全区转移就业总数、就地就近就业人数和转移内地企业就业人数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截至9月底,全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2.8万人次,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40万人次,整建制转移内地企业就业17562人,还有部分人员通过自发外出务工等多种形式到内地务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15.3万人,其中零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14720人。

今年我区还全力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17年计划有组织转移就业40000人。截至9月底,喀什和田地区实现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4723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自治区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李宏武介绍,今年我区多渠道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了南北疆、兵地间劳务合作的新格局。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岗位开发、做好人员输送、管理服务等工作。围绕“转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稳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接收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协作配合,做好转移就业人员上岗就业后的日常教育管理,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在当地长期稳定就业,干得好、稳得住、留得下。(高娃、符钰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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