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蓝天”专项行动第三轮集中打击 12个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落网

2017-11-07 10:15 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11月7日凌晨6时,海关总署组织指挥天津、大连、青岛、上海、深圳、汕头等6个直属在地方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在天津、辽宁、山东、上海、广东等5省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走私“蓝天”专项行动第三轮集中打击。截至当天上午8时,打掉12个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主要目标人物全部到案,初步查证涉案走私废塑料、废矿渣3.3万吨,现场查扣一批书证、电子证据。

经初步查证,受非法利益驱动,涉案团伙主要通过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废塑料废物,然后将走私废物倒卖给国内无资质的小工厂、小作坊加工;或将禁止进口的废矿渣伪报品名进口,极易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海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此次查获的走私废物主要包括废塑料、废矿渣。其中,涉案走私废矿渣初步判定为国外冶炼衍生物,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走私进境再次工业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对当地空气、水源、土壤造成污染。此外,少数国内具有环保资质的进口和生产企业违规倒卖进口许可证,导致据此进口的固体废物直接流入不具备环保资质的小作坊和集散地,后者在提取利用原材料的同时,对一些生产剩余物未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定进行处置,也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威胁。

今年以来,为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海关、环保、公安、质检四部门“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整体框架下,海关总署组织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开展“蓝天”专项行动,连续实施3轮集中打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走私。截至目前,全国海关共刑事立案走私固体废物案件2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9名,查证废塑料、废棉布、废矿渣等固体废物30.3万吨。下一步,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美丽中国的决策部署,全国海关将继续保持对固体废物走私的严打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践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海关提示:经营进口固体废物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进口、合理使用。进口企业应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政策,从今年12月31日开始,国家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