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黑龙江省出台实施意见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7-11-09 08:01 来源: 黑龙江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明确“三个转变”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要由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现全民参与共建的特点。

发布会上介绍,我省地域面积较大,地处纬度高,季风气候特征明显,春秋两季大风天气多,局地常见洪涝灾害,易出现极寒暴雪天气,森林草原覆盖率高、存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为解决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今年8月31日,我省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推进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标志和总遵循。

该实施意见提出,今后我省要立足预防先行,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构建现代农业、森林草原、极端天气、旱涝灾害、生态安全相融合的预测预警体系和常态备灾体系,以小投入换取大保障。要推动综合减灾,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强调多层次多领域协同应对,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大幅提升综合减灾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要注重风险防控,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严格规范建设标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补齐农田、水利、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短板。(记者 闫一菲)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吕浩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