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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五查五看”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2017-11-24 08:57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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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改善关中空气质量,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于11月18日至19日分两组对西安市、咸阳市及西咸新区供热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了抽查。

本次抽查企业13家,涉及32台锅炉(含天然气锅炉),大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13家企业的值班人员以及环保驻厂监督员在岗在位。

执法人员分别对企业进行了“五查五看”,即:一“查”在线监测数据,“看”细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是否超标;二“查”环保监督管理人员上岗值班日志登记情况,“看”是否有异常情况及处理是否及时妥当;三“查”煤场管理及煤质检验报告,“看”标定粉尘量与实际排放量是否达标;四“查”脱硫脱硝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看”设备是否启用等情况;五“查”厂区路面沉灰处理及煤场堆放情况,“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洒水防扬尘。

通过暗查,执法人员发现:一是个别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西咸新区辖区内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三区因锅炉负荷50%,导致脱硫设施无法投入使用,脱硫设施未运行。二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西安阎良东部热力有限公司停运脱硝设施,20分钟后氮氧化物数据无明显变化,自动监控设施未正常运行。三是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不规范。咸阳市北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自动监测站房内标气已过期,未及时更换,运行维护记录不规范,存在未标明维护对象等;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二区、三区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四是个别企业环保设施验收不及时。旬邑县三水河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两套脱硫脱硝设施、一套自动监控设施,暂未验收。

执法人员根据对13家企业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当地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底线意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污染物;加大对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监督力度,采取优胜劣汰等措施,规范自动监控设施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记者 董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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