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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良好营商环境

2017-12-05 07:40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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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昨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本市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

2014年以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市场监管的精神,本市在区级层面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目前已基本形成大市场监管格局,并取得积极成效。为了统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释放改革红利,本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订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草案)》。《规定(草案)》主要对投诉举报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并对投诉举报的管辖、调解、移交以及立案等程序作出了规定。

会议原则通过《规定(草案)》并指出,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本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断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要立足本市的大市场监管格局,调查评估现有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运行情况,做好法律法规衔接,整合不同部门规章的规定,探索制定全市统一、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要着力提高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要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要加快提升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能级,充分借助信息化、信用治理等手段,统筹用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孟群舒)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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