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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具首张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2018-01-09 09:07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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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我省首张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功开具,标志着通行费营改增发票开具任务在湖北圆满落地。

根据国务院要求,2017年必须完成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统一开具工作,省联网收费中心在第一时间制发了《湖北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技术实施工作安排》,积极协调各业务合作银行、联网单位、技术研发部门,经过5个多月的研究论证,顺利完成数据测试工作、数据治理工作以及相关系统改造及平台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了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能力。

根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ETC用户如充值后未索取发票,在实际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或下载手机APP“票根”,对经营性收费路段开具征税发票。用户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征税发票)后,可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选择申报抵扣。(记者 雷闯、通讯员 叶丽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