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执行

2018-01-19 13:09 来源: 南方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执行
保护土地权益人利益 补偿补贴计入预算

18日,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日前已印发执行,为了充分保护土地权益人利益,补偿、补贴计入预算。

《办法》规定,项目立项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立项申请后,应会同同级农业、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在评审通过后批复立项。经审批的项目立项资料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记者 卢轶 冯善书 通讯员 肖乃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