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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两地海关确定13项通关协作措施

2018-01-22 10:03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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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天津海关、石家庄海关签署《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加强海关通关协作合作备忘录》,确定13项通关协作措施,助推津冀开放型经济发展。

天津海关、石家庄海关结合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外贸企业对海关的现实诉求,突出海关监管资源跨关区高效利用,协商确定了“跨关区保税油供应”“加强口岸安全准入(出)风险防控协同,保卫首都安全”“支持白沟市场采购货物高效规范出口”“开展企管领域深度合作”等13项通关服务领域协作措施,并建立关际会商及通关协调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新港海关、东疆保税港区海关、大港港区海关与秦皇岛海关、唐山海关、沧州海关、驻曹妃甸港区办事处等海运口岸海关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海运口岸海关执法统一性建设,提高服务协作水平。(记者 邢杰冉 通讯员 谢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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