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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建湿地分级体系

2018-01-28 08:57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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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日前,我省印发了《山西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湿地分级体系、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方案》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保护、分级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协调、分工负责,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的原则,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25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

《方案》明确了我省湿地分级体系,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由国家层面确定)、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对国家及省级重要湿地,要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对一般湿地可通过设立湿地保护小区加强保护。同时,合理划定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地块,将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禁采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除国家及省重点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项目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以内的湿地。

《方案》还要求,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记者 张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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