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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参评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须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

2018-02-03 16:5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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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2月3日电(记者 廖君)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要评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职称,至少应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武汉出台《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轮岗交流。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鼓励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选派优秀的副校长或者中层干部提拔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担任校长或者副校长。对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经历的中层干部和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予以考虑。探索公办、民办学校之间管理人员互相派驻交流。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也要交流轮岗。意见规定,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是申报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职称的必备条件。而申报中级教师职称以上岗位,或被推荐为区级以上评选表彰对象,必须有2所以上学校或者3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武汉市提出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20年,义务教育优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培育和建设一大批优质学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择校热”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形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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