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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旌德率先颁发首本宅基地
“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

2018-02-27 20:0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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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2月27日电(记者 姜刚)“今天领到了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书,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在27日下午举办的安徽省旌德县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发证仪式上,手捧首本证书的兴隆镇三峰村村民王五四说。

52岁的王五四原来居住在三峰村,山路崎岖,交通不便。2013年,他了解到隔壁村大礼村村民方圣莲迁居县城,家中老屋闲置,于是前去商谈,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

2014年,王五四花32万元买下方圣莲的那栋房屋。然而,交易后他去政府部门咨询,却办不了相关的产权证书,担心房子被要回去,心里不踏实。今年初他听说县里正在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去村里咨询,再向国土部门咨询,提交了办证申请。

王五四提及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里有明确规定: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得知这一情况后,旌德县委、县政府督促县国土、农业等部门尽快办理。”旌德县政府副县长王浩说,县国土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多方讨论政策依据,研究发证方式,并于27日将首本证书印成一式三份,发给使用权人、资格权人和所有权人。

记者翻开王五四的不动产权证书看到,权利人一栏写明“三方”:王五四(宅基地使用权人)、方圣莲(宅基地资格权人)、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民委员会(宅基地所有权人)。

“原来宅基地房屋私下交易,从法律角度看还没有保障。”大礼村党总支书记孙秀宝说,现在改革后,宅基地使用权人和资格权人领到了证书,大家都吃了“定心丸”。

据悉,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旌德县探索农村改革的缩影。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旌德县近年来探索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改革工作,其中集体股改实现“开门红”,去年农民分红总金额达206.7万元。

在发证仪式上,安徽省农委副主任王华表示,旌德县是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这一次率先在全省颁发了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具有重要意义,表明该县在深化农村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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