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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奖励水平

2018-03-04 09:57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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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

严禁公立医院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我省今年将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除去年试点的4个市外,其余每个市(州)也将选择1-3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时间一年。这是3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根据近日印发的《四川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扩大改革试点相关事项进行部署。到2018年底,要形成系统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体系,薪酬水平核定、医院绩效评价、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管理、主要负责人薪酬、可分配资金管理、人员收入监测等制度进一步健全。

通过改革,医务人员奖励水平将得到合理提高。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院将单独制定薪酬水平或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在核定总量内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奖励水平。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扶持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在落实公立医院自主分配权的同时,严禁公立医院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患者的满意度将直接影响到医生的收入。根据要求,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指定试点医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并且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多点执业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将得到保障。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方案明确,医师多点执业地的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协商确定,所支付的薪酬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记者 刘春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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