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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保税区先行先试 取消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备案

2018-04-03 10:4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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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税区消防部门先行先试,取消区块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按属地管理范围纳入消防监督范畴。

大连保税区消防部门推出告知承诺:对申请资料中消防设计文件齐全,其他证明文件尚未齐全的,可提前预受理,并告知补交时限。在申请单位填写书面承诺后,审核出具《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指导意见函》。待资料补齐后,校正审核意见,下发消防审核意见书。

对于利用工业建筑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兴办养老机构的,若建设单位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确有困难,当地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改变的证明文件可作为受理条件。对于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免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工商执照证明文件和反映建设工程真实情况的示意图。

为检验提供便利。对于建设单位能够提供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不需提供取样检验报告;对于能够现场判定材料燃烧性能的,通过现场判定确定; 对于有阻燃制品标志且能证明一致性的,无需另行送检。对于非疑难的重点建设工程(含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

消防部门对通过审核的建设工程提供预验收服务,尤其是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石化企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及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在工程节点和即将竣工时段进行现场指导,开展预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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