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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建立“路长制”

2018-04-05 13:02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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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4月4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今年浙江要启动建立路长责任制,即在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参照“河长制”模式,设立四级路长,路长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村级路长由行政村负责人担任),破解道路交通难题。路长不仅要管设施、管养护,还要管安全、管秩序。

对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政府提出明确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力争较大事故起数稳中有降、10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达到发达国家中等水平、死亡人数在全国排名退位。

为实施上述目标,我省今年要打好六场攻坚战。即打好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攻坚战,打好全社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攻坚战,打好完善农村道路管理机制攻坚战,打好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攻坚战,打好道路交通信息化水平大提升攻坚战,打好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攻坚战。(记者 张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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