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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干家务做公益纳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2018-04-17 08:53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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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家务做公益纳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粤发布相关试行指导意见,2017年初一新生开始记录

今后,借图书、干家务、做公益等都将纳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升学重要依据或参考。4月16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自4月29日起实施,试行期至2020年6月。

评价内容含5个一级指标

《意见》提出,广东各市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将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的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一级指标级14个二级指标。各市可适当增减二级指标或作进一步细化,形成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根据此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将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在每学期结束时,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统一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分别对5个方面作出写实性评价,并可以等级呈现。

除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外,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还将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我省将系统推进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将覆盖从小学到高中学段。

鼓励探索等级评价模式

如何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提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其中,写实教育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成长过程中客观记录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评语评价则指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得分可以累加;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

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意见》给出了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供各地市参考。如思想品德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其中将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24小时及以上纳入考量,学业水平指标则包括借书阅读量10册以上,并撰写读书心得体会等评价内容,掌握基本的家务劳动技能且平均每周参加2次以上的家务劳动纳入社会实践指标评价内容。

此外,《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探索基于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模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个体水平和相对差异分别赋予不同的等级,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记者 陈芳庭 通讯员 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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