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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机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

2018-08-11 08:08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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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8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西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共包括50条工作措施,分为强化严打整治、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涉企执法、提升亲企服务、狠抓督察保障五个部分。其中,一些措施实现了与先进地区并跑,有些甚至全国领跑。

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措施: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初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可在全区城镇申请落户,不受就业、住房、缴纳社保条件限制。引进人社部门认定的急需人才可以在全区14个设区市的城镇自主择地落户。上述人员在办理本人落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手续。

解读:据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条措施实施后,在人才落户条件方面,我区是全国门槛最低的,特别是对引进的人社部门认定的急需人才,可以在全区14个设区市的城镇自主择地落户。也就是说,这些人才可以选择在工作所在市以外的其他市的城镇落户。

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全国最短

措施:群众选择到受理派出所或办证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市、县城区范围内15个工作日、偏远地区18个工作日内寄达发证点;自愿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领取的,市、县城区范围内8个工作日、农村及其它偏远地区10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解读:我区每年居民身份证办证量多达550多万张。自治区公安厅每年增拨专项经费80多万元用于增加寄递次数,缩短居民身份证寄递时间。该条措施实施后,我区在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方面是全国最短的。

探索开展“刷脸”办事

措施:积极建设人像识别身份验证系统,试点通过“刷脸”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或者出具当事人身份证明,方便群众在不携带证件的情况下也能办理旅馆入住等公安业务事项和其他政务事项,努力实现“无证通办”。

解读:广西公安机关研究开发了“人证同一”身份验证系统并开始试用,今后未带身份证入住酒店者,不需要再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另外,在桂林市政务大厅、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窗口也实现了“刷脸”为群众出具身份证明,群众在忘带身份证的情况下也可办理相关业务。

试点实行“5+2服务”模式

措施:在南宁市城区公安分局试点开设户政窗口,周六、周日为群众办理户口业务;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试点开设出入境窗口,周六、周日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

解读:这条措施实施后,南宁市的群众在周六、周日也可办理相关证件。今后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我区将争取有更多的市、更多的公安政务事项实现“5+2服务”。

承诺办理公安政务事项现场等候不超1小时

措施:梳理简单易办事项,有条件的大厅设立“简事快办”窗口,推行“马上办”服务清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清单事项马上办结;对其他复杂事项,企业和群众在现场办理等候时间不超过1小时。

解读:广西是全国第一个承诺企业和群众办理公安政务事项在现场等候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省份。这条措施实施后,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不会像以前一样,等一天都办不成一件事。

为了确保50条工作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早出成效、多出成效,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还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协调小组,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狠抓《实施意见》的落实。(记者 蓝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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