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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2018-08-19 11:29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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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
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8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情况。我省将坚持“确保方向、强化保障、突出师德、深化改革、分类施策”原则,力争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支持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发展。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推动3至5所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完善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

——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按照“省管总量、市管调剂、县管使用”原则,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在现有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本地本校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起点等级;加强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强化经费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经费按照不低于年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予以安排。(记者 骆辉 实习生 杨颖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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