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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施行

2018-10-01 08:14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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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新修订的《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修订的《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包括居民生活用电销售价格,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公立医疗机构诊察费、护理费,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居民供热价格,城镇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基础票价,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

省物价局表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价格听证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目录所列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定价目录》的权限规定组织听证。制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的价格,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记者 马建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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