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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符合条件仿制药纳入医保报销

2018-10-16 08:51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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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不限定商品名或生产厂家
符合条件仿制药纳入医保报销

进口药昂贵,我国许多依靠进口药维持生命的患者能不能用上仿制药事宜已被提上日程。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建立完善我市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为服务群众看病用药,该通知完善了仿制药医保报销政策。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政策要求,建立完善我市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医保药品目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对我市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不限定商品名或生产厂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将合理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逐步实现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通过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师使用仿制药,将进一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我市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开展临床急需、供应短缺、疗效确切、新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研发。对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用药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仿制药研发给予重点鼓励。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价格合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记者 廖晨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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