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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初显成效

2018-11-02 08:47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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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我区开展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成效初显,对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提供的各类证明及盖章环节进行了清理,全面清理了政务服务的模糊、兜底条款,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拟取消区、市、县、乡、村五级证明事项数百项。

该专项行动对证明事项按照“六个一律”要求进行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其他材料替代或凭有效证照证明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各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村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自治区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取消的,一律取消。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及盖章环节进行严格清理,做到“应取尽取”,确保清理工作范围全面、准确。

突出重点,强化协同。针对教育、民政、公安、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等民生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行重点突破,让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减证便民”工作带来的实惠。加强部门协同,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采取政府部门内部和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主动核验、网络核验、改变办理方式等办法,打通事项办理的通道,确保清理工作实效。

截至目前,“减证便民”工作已完成部分清理任务,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我区行使的证明事项已提出取消建议295项,提出修改法律法规建议224条。

我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加快区、市、县、乡、村五级证明事项清单审核工作,确保年底前顺利公布我区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记者 赵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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