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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企业走上保障支付良性发展道路

2018-11-27 10:32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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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企业管理向自治区政策看齐
我区企业走上保障支付良性发展道路

“公司每月都会按时把工资打到我们的银行卡上,不用担心会拖欠。”近日,在吴忠市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工地干活的架子工马生国告诉记者。工友张希宝也对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很满意。

马生国和张希宝的满意,得益于我区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2016年起,自治区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等管理办法,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主体责任,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账户。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2%的比例将资金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向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记者采访了解到,个别地区自提标准,将22%工程进度款提升到30%,为防止拖欠筑牢了基础。

3年来,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化生产经营,各项管理要向自治区有关政策看齐,使企业逐步走上科学管理、尊重劳动、保障支付的良性发展道路。(记者 陶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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