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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市被规划为
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2018-12-28 13:26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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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2%左右;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被规划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中规定了国家物流枢纽的6种类型: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石家庄、保定、格尔木市等41个陆港型,天津、唐山等30个港口型,北京、天津等23个空港型,杭州、宁波等47个生产服务型,上海、南京等55个商贸服务型和黑河、丹东等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在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全面创新、培育物流发展新动能方面,规划中提到了要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创新应用,推广电子化单证,加强自动化控制、智能穿梭车、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装备在国家物流枢纽内的应用;其次,通过培育协同高效的运营主体,推动物流设施集约整合,增强国家物流枢纽平台支撑能力,加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流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整合优化物流枢纽资源,提高物流组织效率。

为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体系、提升物流运行质量,重点加快发展枢纽间的铁路干线运输;鼓励陆港型、生产服务型枢纽推行大宗货物铁路中长期协议运输;加密港口型枢纽间的沿海沿江班轮航线网络,提升长江中上游港口码头基础配套水平和货物集散能力;拓展空港型枢纽货运航线网络,扩大全货机服务覆盖范围;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与中欧班列融合发展,指导枢纽运营主体集中对接中欧班列干线运力资源。(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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