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2018-12-29 21:26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王琦)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