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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

2018-12-31 08:42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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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发布《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我省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微企业将给予30万元或者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目前,全省中小微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约1000家,仅占全省25.56万户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39%,绝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既是中小微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我省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和具体措施。

着眼于加快全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升级发展,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微企业加快改制步伐,促进上市发展。此次奖励的标准为:对当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申报奖励资金的企业须为工商注册登记与生产经营地均在山西省境内的中小微企业。市、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股改奖励资金的中小微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逐级推荐上报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审核意见正式行文上报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记者 晋帅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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