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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2019-02-08 11:01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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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
我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1月31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高质量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适度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金为1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10万元,三等奖奖金为5万元;规范科学技术奖设置,省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方案提出,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技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技进步奖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齐美煜 实习生 邱凌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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