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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探索试点司法助理制度

2019-03-09 09:50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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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法治建设
我省探索试点司法助理制度

8日,记者从全省司法所工作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重点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7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河北社区观摩中,湖熟司法所所长黄祥告诉记者,社区司法服务站、律师值班室的设立将司法服务功能推进到“最前沿”,纠纷矛盾得到初步化解,居民在享受到方便、及时司法服务的同时,对基层法治的需求与要求也在不断增加。江宁区司法局注意到基层法治需求的增长,根据全国司法所会议精神,在省司法厅支持下先行先试,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司法助理制度,招聘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协助刑事执行的司法助理。

“中心司法所原则上配备2名司法助理,其它司法所原则上配1名司法助理。”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表示,“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实现矛盾不上交,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是第一“调解师”。配备上岗的司法助理需要具有法学等司法行政核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宁司法所根据业务需要,按“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要求,对司法助理工作岗位进行分配和调度,量化司法助理工作任务,实行月度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我省基层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8291人,所均6.5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050人,配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3%。司法助理制度的试点先行,是省司法厅开展新一轮基层基础建设3年行动的试点工作。今年省司法厅将全面完成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重塑,规范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基本形成统筹协调基层法治建设的总体格局。(方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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