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市开展
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19-04-05 09:48 来源: 天津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我市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我的个人信息对你说“不”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即日起到9月30日,该委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二是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三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但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违法行为。

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执法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将完善和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利用88908890举报电话与其他投诉举报平台,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涉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的投诉举报,广泛宣传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尊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理念,全面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环境。(记者 苏晓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吴啸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