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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陕西省商品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10.3%

2019-04-08 09:50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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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7日获悉:据省商务厅监测匡算,清明假期我省商品市场销售额实现81.8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商品零售额实现72.9亿元,同比增长9.9%;餐饮收入实现8.9亿元,同比增长14%。

西安市商品销售额实现40.25亿元,同比增长9.8%;安康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咸阳市和榆林市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4%、12.3%、11.9%、11.2%、11.1%、10.8%、10.5%、10.4%、10.1%和9.2%。

商品零售增长稳定。据全省29家122个报送门店智能信息泵数据显示,清明假期商品零售额超4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消费需求以消费升级和节日出行为主,其中医药及器械类、汽车及汽配用品类两大类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3.5%和57.2%。

餐饮经营收入增长加速。清明假期,人们在祭祀扫墓、缅怀先辈的同时,兼顾踏青休闲和旅游放松,地域美食餐、农家休闲餐和旅游特色餐成为热点。据匡算,西安市、杨凌示范区、汉中市、铜川市、安康市、延安市、宝鸡市、商洛市、渭南市、榆林市和咸阳市餐饮经营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6.6%、15.9%、14.6%、13.3%、13%、12.9%、12.2%、12.2%、11.4%、11.1%和9.5%。(记者 崔春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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