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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农民工占比达到15.0%

2019-04-23 07:14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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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22日召开的2019年“五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今年,全国总工会将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2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695个、全国工人先锋号797个。

据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介绍,自2004年以来,截至目前,总共有275名农民工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951名农民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从2011年开始,农民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所占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为11.1%,2018年为12.73%,今年占比达到15.0%,是比例最高的一年。

王晓峰介绍,在推荐的奖章先进个人中,产业工人280名,占40.3%,高出规定比例5.3个百分点;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179名,占25.8%,高出规定比例5.8个百分点;科教人员145名,占20.9%,高出规定比例0.9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人数进一步下降,其中,企业负责人38名,占5.5%,比分配名额少7名;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14人,比去年进一步减少3人。在推荐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有班组639个,占80.2%,高出规定比例10.2个百分点。

此外,本次评选涵盖各个群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今年的推荐对象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且非公有制经济在其中所占比例较高。据统计,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分别占44.6%、37.8%、37.4%,高出规定比例9.6、2.8和2.4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对非公企业的高度重视。在推荐的奖章先进个人中,有少数民族59人,占8.5%;女职工人数进一步上升至212人,占30.5%;有中共党员505名,占72.7%,有民主党派29名、无党派人士11名;工会干部有10名。在推荐的奖状单位和工人先锋号集体中,有企业单位737个,占82.9%;事业单位90个,占10.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57个,占6.4%。(记者 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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